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我办(局)的前身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隶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二级行政单位,机构编制、部门预算均单列。在职人员工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公车改革补贴等均由省级财政负担,合并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管理核算。公用经费、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经费等专项经费和固定资产也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管理核算。
2015年6月,为进一步加强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将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更名为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并调整充实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更名及调整组成人员的通知》(云办通〔2015〕30号),原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前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更名为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机构编制和人员情况
按照李江常务副省长2015年10月14日关于同意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列为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的批示(《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审批单》办2015-6541号),我办(局)已完成相关升级省本级一级预算单位。
《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机构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云编〔2015〕15号)和《云南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机构编制的批复》(云编〔2015〕63号)确定我办(局)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如下:
我办(局)下设综合处、计划财务处、建设管理处、商务合同处、工程技术处、机电设备处、质量安全处、环境与征地移民处、人事处、审计稽察处10个机构(正处级)。
行政编制50名——主任(局长)1名(正厅级),常务副主任(常务副局长)1名(正厅级),副主任(副局长)4名(副厅级,分别兼任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经济师);处级领导职数26名(10正16副),非领导编制18名。截至2015年12月,实有在职公务员13人,无离退休人员。
我办(局)下设丽江分局、大理分局、楚雄分局、昆明分局、玉溪分局、红河分局6个正处级直属事业单位。事业编制110名。丽江分局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大理分局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楚雄分局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昆明分局事业编制30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玉溪分局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红河事业分局事业编制16名,处级领导职数3名(1正2副)。截至2015年12月,无在职事业人员、无离退休人员。
(三)2015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滇中引水工程是云南各族人民的百年企盼,是造福云南的千秋伟业,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2015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带领下我办(局)与省级有关部门和相关州市通力协作,全力以赴推进滇中引水工程有关工作。
4月2日,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国家批复。7月下旬《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文上报水利部请求审查。8月中旬,水利部规划总院对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于12月16日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报水利部。水利部水规总院初步确定了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47.09亿元。9月29日,勘察实验性工程正式动工。
与此同时,我办(局)还全力配合设立电价附加工作和组建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完成了办(局)新办公地点筹备、办公设备采购工作,和省发展改革委的经费分离工作。并稳步推进机构组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我办(局)2015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办(局)2015年度末实有人员编制160人,实有在职公务员13人。无在职事业人员、无离退休人员。根据省本级财政对公务员供养的政策并按照机构更名前的管理模式,截至2015年12月,我办局在职公务员13人工资、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等业务均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2016年1月起,经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开始独立统发工资。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及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办发〔2015〕29号)核定公务用车辆编制3辆,截至2015年末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 附件:省滇中引水办(工程建管局)2015年决算批复表格
第三部分 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我办(局)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当年收入、当年支出、累计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均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自2016年1月起我办(局)才正式以省直一级独立单位开展财务管理核算工作。
我办(局)2015年度收入合计5996.87万元。其中:
年初结转和结余5383.23万元,占89.77%;
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占总收入的10.00%;
其他收入(滇中引水前期工作专户银行利息收入)13.65万元,占总收入的0.23%;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事业收入0万元;
经营收入0万元;
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通过云财建〔2015〕200号下达了“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工作经费2015”,增加了财政拨款收入600万元。主要用于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新办公地点筹备和租赁、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等工作。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办(局)2015年度支出合计3429.5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0万元;
项目支出3429.54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基本支出为零的主要原因是:根据省本级财政对公务员供养的政策并按照机构更名前的管理模式,截至2015年12月,我办局在职公务员13人工资、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员公用经费下达及支出等业务均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2016年1月起,经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开始独立统发工资,并由省级财政下达人员公用经费。故2015年的基本支出包含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5年度用于保障我办(局)为完成滇中引水前期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429.54万元。
2015年4月2日,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国家批复。7月下旬《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由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联文上报水利部请求审查。8月中旬,水利部规划总院对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技术审查,并于12月16日出具了技术审查意见报水利部。水利部水规总院初步确定了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47.09亿元。9月29日,勘察实验性工程正式动工。
与此同时,我办(局)还全力配合设立电价附加工作和组建省滇中引水工程有限公司的相关事宜。完成了办(局)新办公地点筹备、办公设备采购工作,和省发展改革委的经费分离工作。并稳步推进机构组建和干部队伍建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办(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1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工程建设2311.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4.28%。主要用于推动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国家层面批复、《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农林水支出——水利——水利前期工作200.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6.44%。主要用于推动滇中引水工程项目建议书获国家层面批复、《滇中引水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农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6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9.28%。用于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维持机构日常运转、新办公地点筹备和租赁、办公设备政府采购等工作。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截至2015年末我办(局),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当年收入、当年支出、累计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均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2015年度未单独编制“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也未发生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二)“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5年度“三公”经费非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省级发展和改革部门安排的省本级基本建设前期专项)为7.94万元,其中:
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75万元,占72.42%;
公务接待费支出2.19万元,占27.58%。
具体情况如下:
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均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主要用于编制内公务用车的日常运行维护等工作。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接待赴滇实地踏勘调研并参与滇中引水工程前期工作的有关全国水利工程专家、学者,全年共接待7批次,91人次。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截至2015年末我办(局),以前年度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当年收入、当年支出、累计形成的结余(结转)资金均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
根据省本级财政对公务员供养的政策并按照机构更名前的管理模式,截至2015年12月,我办局在职公务员13人的工资、医保、公积金、养老保险、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人员公用经费下达及支出等业务均纳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2016年1月起,经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批准开始独立统发工资,并由省级财政下达人员公用经费。
(二)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5年8月因我办(局)财务核算管理工作仍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统一核算管理,为保证新办公地点能尽快投入允准,报请办(局)领导和省发改委领导批准,以省发改委名义代为办理了229.46万元的办公家具、电子产品等政府采购工作。截至2015年12月末,我办(局)已完成了与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财务账套、专项资金、债权债务等的分离工作。固定资产的分离工作正在开展,待盘查清晰后共同上报省财政厅资产管理部门,完成固定资产的分离工作。
根据省领导有关指示,并按《云南省财政厅关于云南连云宾馆出租五号楼的批复》(云财资〔2015〕232号),我办(局)和连云宾馆签自2015年8月起订了为期2年的办公楼租用合同,将连云宾馆五号楼作为临时办公场所,并遵照合同按期支付租金。
截至2015年末,我办(局)未发生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的情况,也未发生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性活动的情况。
(三)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到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