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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关于对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

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议案处:

省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做好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的重要体现。2023年,省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承办省第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该建议为《关于将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一、二期工程水价纳入滇中引水工程水价补贴范围的建议》(0230),由高云磊代表提出,该建议属A类建议目前已按要求答复代表,现将办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及成效

为全面提高建议办理速度和质量,省滇中引水建管局以办理态度让代表满意、办理过程让代表满意、办理方法让代表满意、办理效果让代表满意为目标,按时、高质量答复代表建议。具体做法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办理职责

在签收代表建议后局领导及时组织局相关处室和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研究制定工作方案一是明确目标,320日前与协办单位沟通对接获取协办意见,51日前与代表完成面商,并争取代表完全满意515日前正式发文回复代表二是任务分解,将建议分解为实施滇中引水工程与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一、二期工程的互联互通工程”和“实施滇中引水工程与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一、二期工程的互联互通工程”两个问题,由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牵头办理,分别由局工程技术处以及局合同和法规处针对两个问题配合办理。三是研究分析问题,一方面深入梳理滇中引水工程以及大理鲁地拉一期、二期工程各项情况,论证“互联互通工程”可行性,另一方面分析工程建设和运营成本,结合现行水价政策和定价程序,研究工程供水价格,同时,将办理建议与大兴调查研究和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深入基层了解工程现行水价情况,并听取一线职工意见建议。

通过上述措施,建议办理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局相关处室和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相关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把建议办理时间节点和争取代表满意,作为硬任务、硬指标,及时协调解决建议办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办理实效,准确答复、认真落实。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办理实效

在总结过去建议办理经验教训基础上,今年我局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一是严格执行建议办理程序。按照主要领导批阅、召开会议统一要求、统一协调协办单位、开展实地调研、业务处室答复意见、分管领导初审把关、约请代表面商答复、修改答复意见上报审核、主要领导审阅签章、正式发文回复代表、网上公开答复函的程序认真办理严格按照时序进度推进,保建议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二是加强督查督办。分管领导和局办公室加强督查督办工作力度,对相关责任处室和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相关部门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问效,坚持在实地调查研究后,并与代表协商沟通后再正式答复,确保答复件格式规范、实事求是、条理清晰、语气诚恳,在答复时把解决实际问题、让代表满意作为办理工作的衡量标准,决不出现文不对题、答非所问、空话套话等现象认真落实好指导、催办、督办。三是强化沟通联系。一方面准确把握代表思路,精准办理建议在办理前要求相关处室认真阅读议案建议原文,深刻领会议案建议的原意,对不明确、不理解的及时与代表沟通联系,采取电话沟通、座谈交流、实地走访调研等方式,认真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准确把握代表和群众的期盼,坚持“先协商、后答复”的原则,确保建议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另一方面主动沟通对接,广泛征求意见。通过电话和往来函件方式,积极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等协办单位沟通交流,并广泛征求局相关处室、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相关部门以及项目公司意见,全面掌握省内水价改革、互联互通工程建设程序和实施要件等相关情况,促进建议办理的准确性。

(三)提高认识,推动工作开展

我局始终将代表建议办理作为发现问题、推动工作的重要载体,在努力提高建议办理的规范化、制度化水平,注重加强调查研究,立足实际,认真办理好建议的同时,着力在强化责任担当、提高工作效率上下功夫一是关于实施滇中引水工程与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一、二期工程的互联互通工程”问题,通过与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以及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沟通对接,考虑到滇中引水工程以及大理鲁地拉一期、二期工程审批主体和项目法人主体不同,由省滇中引水工程建管局和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实施“互联互通工程”不符合相关建设程序、不具备实施条件,已建议由地方有关部门向相应审批机关申请设立新的项目法人,单独立项、独立实施。二是关于鲁地拉提水一期、二期工程供水单价执行滇中引水主线工程大理地区供水单价”问题,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省发展改革委和省水利厅协办意见,滇中引水工程和大理州鲁地拉水电站水资源综合利用配套一、二期工程分别为不同审批主体的三个独立的工程,投资规模、运行成本、资金构成等各项供水价格定价条件也不相同,鲁地拉一期、二期不具备执行滇中引水工程供水价格的条件。

(四)坚持问题导向,助推水价改革

人大代表建议是代表反映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建议中涉及的水价问题也是我省正在改革的关键问题,而且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我局将持续深化滇中引水工程供水水价形成机制专项研究工作深入指导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和鲁地拉一期、二期项目公司,建立健全工程运行管理机制,推进工程精细化管理,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有效降低项目成本和供水水价,全面助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水价改革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不足

虽然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已办结并取得代表的满意和理解,但是我们深知办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距离人大代表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影响了办理工作效果。二是深入系统性研究还不,解决问题的具体效果和触类旁通的效应还不够明显。

下一步,我将继续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始终以“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办理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