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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省政协第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工作的总结报告

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把做好建议、提案的办理作为接受人民监督、回应群众呼声、提升工作效能的重要抓手2024年,我局收到云南省十四届二次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3件,其中主办1件,协办件2; 收到省政协第十三届第二次全体会议政协委员提案协办件1件。3件协办件均已按规定要求将办理意见反馈至主办单位,配合主办单位做好答复工作。1件主办件按办理办法,经与人大代表充分面商,得到了人大代表的认可理解。现将办理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一)领导高度重视,强化组织推动在签收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后,高度重视,分管领导何池康二级巡视员第一时间组织机关相关处室和省滇中引水有限公司召开专题会议,统一思想、明确责任、分解任务,研究制定办理方案一是按期推进。协办件在主办单位充分沟通后,于47日前将我局办理意见反馈至主办单位,并积极协助主办单位开展答复工作。主办件在5月30日前与人大代表完成面商,并取得代表完全满意,67日前正式发文回复代表。二是区分任务结合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性质内容、涉及范围将机关各处室和滇中引水有限公司职能充分融合,以处室和公司牵头为主,分局配合的模式强力推动建议、提案的政策支持、依据落实、面商推动、合理答复等工作三是深入研究。主办件人大代表建议《关于加快推进古城区金安桥库区提水工程的建议》,省滇中引水建管局认真调度了项目自开工建设以来的详细情况,经与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政府、丽江市滇引办充分沟通协商,认为项目自2021年6月开工建设以来,总体进展顺利。当前项目建设受限,主要是因设计单位前期规划时,其他项目编制征地补偿标准超过征地赔偿标准和范围造成,还需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研究,多措并举寻求解决途径。

(二)规范办理程序,确保质量效益。一是严格执行建议、提案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的通知》、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督办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提案的通知》精神,按照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负主责、综合处室总协调、业务处室具体办、专人负责抓落实的“五级责任制”,定职责、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限、定要求,确保建议、提案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成。二是突出督查督办效果。在建议、提案的办理过程中,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办理制度,层层落实责任制。为切实提高办理效率,局办公室对有关业务处承办的建议、提案分别建立了基础台账,做到不重不漏。对主办建议、提案实行局主要领导督办,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随时掌握办理进度。对办理进展缓慢的案件,认真查找原因,及时协调督促,从而增强了具体承办人员的时间观念,加快了办理进度,确保建议、提案的办理按质、按量、按时限完成。对每一件答复文稿,局办公室仔细核实、逐件把关,再经分管局领导审阅,确保了答复文稿的质量。三是带着感情开展面商工作。今年我局大力倡导“带着感情、带着温度”提前做面商工作,在办理前,主动了解代表、委员提出建议、提案的背景和要求;在办理中,积极邀请代表、委员调研座谈、参观施工现场、共同研究制定问题的解决方案;在办理后,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答复的意见,不仅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着落,更努力推动问题得到解决,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真真切切感受到承办单位的真诚态度。

(三)扎实抓好“回头看”,切实推动工作成效。今年我局收到的建议、提案均涉及受水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所需,抓好答复事项的落实情况,是推进建议、提案落地见效的关键一环。对于协办件,我们主动加强与主办单位的沟通联系,对已提交办理意见并承诺的事项,与主办单位一并加紧推动落实到位。对于已办结,但短期内暂不具备条件解决的问题,我们进一步与代表和委员再沟通,共商良策,力争早日解决。

二、存在不足

虽然今年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已办结并取得代表、委员认可满意,但是我们深知办理工作还有薄弱环节,距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期望和要求还有差距。一是与人大代表的沟通交流还不够,影响了办理工作效果。二是深入系统性研究还不足,解决问题的具体效果和触类旁通的效应不够明显。

三、下步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始终以“落实是目的、满意是目标”的工作思路,不断创新办理工作,以更加积极的态度、务实的精神、扎实的举措,推动各项工作不断迈上新的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