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和《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将我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2024年5月13日(星期一)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8:00。
(二)地点: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8楼会议室(昆明市盘龙区北京路2196号附1号,地铁2号线司家营A口前行300米对面,电话:0871-65210361)。
二、资格复审对象
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资格复审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出现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相同时,当首位及中位并列时,按比例人数进入资格复审;当末位并列时,末位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按照笔试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验原件交复印件,以下资料请用U盘拷贝电子版,审核时一并提供工作人员):
(一)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笔试准考证。
(二)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其中:2024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习成绩单;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交国外学位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初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报考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红河分局人员提供)。
考生必须提供岗位要求的全部证明材料,因所提供的材料问题导致资格复审不能通过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四、资格复审要求
(一)考生须亲自到场参加资格复审。复审时提交所要求的材料原件,承诺其真实性,并现场签订《承诺书》(附件2)。报名时填写的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取消面试资格,由此带来的后果将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不能按要求提供证件材料的考生,按资格复审不合格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按自动放弃处理。
(三)复审未通过考生,可在当天对审核材料进行补充。若补充材料证明考生符合岗位条件,则考生可以通过资格复审。逾期招聘单位不再接受考生提供的补充材料,该岗位正常进行递补。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该岗位按《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规定进行递补和资格复审。
联系电话:0871-65210361。
附件:1.2024年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2.承诺书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建设管理局
2024年5月9日